华星创业: 董事长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且可连任 [3][5] - 董事长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董事长任免限制 - 存在八类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长 包括刑事处罚 破产责任 债务违约等 [7] - 违规选举的董事长无效 任职期间出现禁止情形需解除职务 [3] 董事长职权范围 - 主持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 签署证券及重要文件 督促总经理工作 [8]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特定交易事项 包括净资产20%以内的金融机构借款 [9] - 可审批净利润10%以下的对外捐赠 净资产1%且超2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 [9] 董事长义务与约束 - 需履行十项忠实义务 禁止挪用资金 违规担保 利益输送等行为 [11] - 违反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造成损失需赔偿 [5] 董事长办公会议机制 -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内部董事及高管参加 实行集体决策 [12][13][14] - 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署生效 记录保存期限10年 [17] 制度执行依据 - 细则以《公司法》《公司章程》为准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