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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收购主体资格 - 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济南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350亿元 成立于2021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等业务 [3]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 具备合法收购主体资格 [4][5] 收购方式与股权结构 - 本次收购系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济南产发集团98.47%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控 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5][6] - 收购前济南产发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产发科技(持股35.77%)及能投公司(持股7.69%)合计控制茂硕电源43.46%股份 [5] - 收购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产发科技 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南产发集团 最终控制人仍为济南市国资委 股权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6]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无偿划转导致持股超30%可免于发出要约 [7][8] - 标的股权无质押/冻结限制 产发科技与能投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权利限制 [6][7] - 济南市国资委已出具正式批准文件(济国资产权〔2025〕12号) 划转程序合法有效 [6][8] 程序履行与信息披露 - 收购人已编制《收购报告书》并通知茂硕电源履行披露义务 后续需按监管要求持续披露 [9][10] - 自查显示收购方及相关人员在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 交易影响 - 本次划转不改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权限 济南产发集团仍保留对茂硕电源的决策权 [6][7] - 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 符合深交所上市条件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