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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认为其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4]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标的资产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及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等议案 [4] -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核准股东变更等事宜 [5] 本次交易方案的变化情况 - 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发行价格从8.60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6] - 发行股份数量从603,702,080股调整为629,313,683股 [6]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共派送3,364,350,281.95元 [5] 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 公司董事刘小腊辞职,股东大会选举胡昊为非独立董事、衣龙新为独立董事 [7] - 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要求 [8]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信息披露义务,需持续按《重组管理办法》要求披露 [8] 结论意见 - 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尚待中国证监会注册及核准股东变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