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概述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军、卢顺民"变更为"王新、朱军",卢顺民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江特实业25%股权对应表决权全权委托给朱军行使 [1][2] - 伍佰英里科技以3.15亿元受让朱军、卢顺民合计持有的江特实业50%股权(对应500万元注册资本),交易后持股比例达50%成为第一大股东 [2][3] - 王新与朱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江特实业、江特电气及江特电机的经营管理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 [2][6] 协议核心条款 - 股权转让支付安排:分三期支付,首期6,300万元(各3,150万元)在条件满足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二期6,300万元在工商变更后30日内支付,三期15,750万元在满足董事备案等条件后支付 [3] - 表决权委托:卢顺民将江特实业25%股权的提案权、股东会表决权等委托给朱军行使,委托期限5年,朱军可独立决策无需另行授权 [4][5] - 一致行动义务:王新与朱军需在董事会/股东会提案前协商一致,双方委派的董事及高管需执行一致行动决定,协议有效期至一方不再持股或协商解除 [6][7] 变动影响与战略意义 - 新实控人王新在新能源、超硬材料及人工智能领域有技术积累,与公司新能源业务形成协同 [7][8] - 朱军作为公司元老拥有行业战略眼光,双方将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综合盈利能力 [8] - 公司强调本次变动将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并对长期投资回报产生积极影响 [7][8] 交易执行与合规性 - 交易需完成工商变更及分期付款,伍佰英里科技承诺遵守18个月股份限售规定 [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