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表决权委托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新认定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表决权委托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戴宝林将其持有的35,128,385股(占总股本23.36%)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独家委托给其子戴聪棋行使,委托具有排他性[2][3] - 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戴宝林及关联方高好投资、龙玺企管转为一致行动人[2][3][4] - 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阵营合计持股数量保持81,365,400股(54.11%)不变,仅表决权结构发生变化[4] 表决权委托协议核心条款 - 委托范围包括股东会召集权、提名权、投票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受托方可独立决策无需事先征询委托方意见[4][5] - 协议约定委托方转让股份时对应表决权自动终止,剩余股份委托关系维持至不再持股为止[6] - 若委托股份数量因增发等情形变化,新增股份自动纳入委托范围[6] 权益变动对公司治理影响 - 变动不涉及股权减持或要约收购,实际控制人阵营持股比例维持54.11%未稀释[3][7] - 公司强调本次安排旨在优化经营管理决策效率,不影响业务独立性及日常运营[7] - 戴聪棋通过委托获得24.27%表决权(原持股0.9%),成为单一最大表决权主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