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 艾为电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 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 可转债的投资者。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 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