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存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情形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7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智创投资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1] - 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1]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7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智创投资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1] - 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