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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保障审计质量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运营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的评价活动 [2] - 审计工作遵循合法合规 独立性 客观公正及保密四大原则 [2] 审计机构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隶属董事会 负责领导监督审计工作 包括评估内外审计 审核财务信息 监督内部控制及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审计部职责涵盖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 审计会计资料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及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 被审计单位需配合提供资料 提出书面意见及整改问题 [3][4] 审计人员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负责人 [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 审计人员需具备审计 会计 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熟悉公司运营 [4] - 审计人员需恪守职业道德 不得滥用职权或泄露秘密 [4] - 审计部权限包括参加相关会议 调查取证 提出管理建议及处理违规行为建议 [5] 审计内容与类型 - 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 内控审计 绩效审计 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重大经济合同审计等专项审计 [5] - 财务审计针对企业财务报表 内控审计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绩效审计关注经营管理效率 [5] - 其他审计包括工程项目及法律要求事项 [5]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 审计部编制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6] - 审计前准备包括确定项目 组建小组 编制方案及下发审计通知书 [6][7] - 审计实施需召集见面会 收集证据并记录工作底稿 [7] - 审计报告需在审计结束后1个月内出具初稿 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核实 [7][8] - 审计处理建议包括警告 通报批评 经济扣款及其他处罚 [8] - 审后需监督整改 进行后续审计并归档档案 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8]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审计委员会需及时披露审计相关信息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1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包含董事会声明 工作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 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 [9][14]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 [10] - 审计档案管理依据《档案法》及公司制度执行 [11] 责任追究机制 - 对优秀审计人员给予奖励 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12] - 对违反制度单位或个人 审计部可提出处罚意见报批 包括拒绝提供资料 阻挠审计 提供伪证等行为 [12]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法规章程为准 [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随法律法规修订相应调整 [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