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概况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对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05月31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6] - 评估目的是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12] 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出资组建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37,420,000元[10] -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煤开采 洗选 销售及装卸服务[11] - 截至评估基准日 公司股权结构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2% 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10][11] 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05月31日 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40,490.32万元 总负债账面值为65,705.04万元 净资产账面值为-25,214.72万元[6][13] - 公司近年财务状况持续恶化 净资产从2022年12月31日的6,943.55万元降至2025年05月31日的-25,214.72万元[11] - 2025年1-5月营业收入为9,919.36万元 净利润为-12,217.23万元[11] 评估范围 - 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5,954.30万元 非流动资产34,536.03万元 流动负债55,549.02万元 非流动负债10,156.02万元[13][16] - 具体资产包含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 井巷工程及设备类资产[16][17] - 存货包含原材料和产成品 产成品为原煤[16] - 投资性房地产共2项 为幼儿园和招待所 均已出租[16] - 房屋建筑物共73项 建筑面积合计45,188.32平方米[17] - 井巷工程共67项 其中戊组采区 丁组采区已封闭 己一采区尚在正常运营生产中[17] 评估方法 -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21][22][23] - 对各类资产分别采用相应评估方法: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通过个别认定及账龄分析确定评估值 存货按市场法评估[24][25] - 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井巷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设备类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27][32][34] - 采矿权由评估机构另行评估并单独出具矿权评估报告[19][41] 评估结果 - 总资产评估值为44,361.51万元 增值额3,871.19万元 增值率9.56%[47] - 总负债评估值为65,243.28万元 减值额461.76万元 减值率0.70%[47] - 净资产评估值为-20,881.77万元 增值额4,332.95万元 增值率17.18%[47] - 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即有效期至2026年05月30日[7] 特别事项 - 部分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 企业承诺产权归其所有[8] - 投资性房地产及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未能取得土地租赁合同 评估未考虑土地是否能合法使用对房屋价值的影响[8] - 评估范围内不含土地使用权[8] - 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 评估以申报面积为准 如未来产权证书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 评估结果应相应调整[7]
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