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基于2025年7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并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 [2] - 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地点为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由董事长刘洪勇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3]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参会 [3]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606,531,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849% [3] - 网络投票股东298名,代表股份57,845,812股,占比4.9483%,股东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总表决同意664,213,939股(含网络投票),占比99.9754%;反对137,429股,占比0.0207%;弃权26,120股,占比0.0039% [5] - 中小股东对议案一同意57,813,563股,占比99.7179%;反对137,429股,占比0.2370%;弃权26,120股,占比0.0451% [5] - 议案二总表决同意656,678,657股,占比98.8412%;中小股东同意50,278,281股,占比86.7209% [6] - 议案三总表决同意656,678,455股,占比98.8412%;中小股东同意50,278,079股,占比86.7206% [6] 法律程序有效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中国重汽: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