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10,344.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旨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4][6] 授予基本情况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7月29日,授予数量为10,344.96万股,授予价格为2.40元/股 [1]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5人,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中层管理与核心技术骨干 [6] - 董事长兼总裁陈宏良获授406万股,占总授予量3.92%,占公司股本总额0.10% [6] - 因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取消授予80.0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从228人调整为225人 [6] 计划结构与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期间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 [4] - 解除限售分三期:第一期(40%)在24-36个月期间,第二期(30%)在36-48个月期间,第三期(30%)在48-60个月期间 [4] 资格审核与合规性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任职资格问题等 [2][3][7] - 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2025年7月11日至21日),无异议 [2] - 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关联人均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7] 财务影响测算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测算股份支付成本,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为授予日公允价值减去授予价格(2.40元/股) [8] - 总费用及分年度摊销金额以表格形式列示,但具体数值未在公告中披露 [8] 法律与中介机构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9][10]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且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10]
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