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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紫光 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国微")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紫光国微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