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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 关于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收到《民事诉状》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民事诉状》等法律文书 [1] -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与迁安华控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1] 诉讼主体信息 - 原告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定葵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 [1] - 被告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现为杨志国 地址迁安市三李庄村东南 [1] 诉讼请求金额 - 请求支付工程款214,501,967.83元 [1] - 请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8,560,119.05元(暂计算至2024年11月30日) [1] - 请求确认对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二期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1] - 以上合计金额263,062,086.88元 [1] 案件事实与理由 - 双方于2017年签订施工合同(编号:201706034)约定原告为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二期工程承包人 [2] - 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每月支付上月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0%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70% 通过三部委验收后支付至95%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2] - 原告于2018年10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已于2020年10月25日届满 [2] - 原告自2022年8月起多次提交结算资料 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结算 [2] 法律依据 -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关于全面履行义务的规定 [2]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认定竣工日期 [2] -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 - 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3] 财务影响 -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