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 广发证券关于山东路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6亿元[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亿元[2]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截至2025年7月19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2亿元,占募集总额77.6%[4][6] - 曾于2024年7月1日归还临时补流资金4亿元,2025年7月15日归还6亿元[3][4] 本次补流资金安排 - 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6] - 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7] 资金使用效益 -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测算,预计减少利息支出约1800万元[6] - 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6] 审批程序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补流及专户开立议案[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全票通过议案[9] - 将在关联方威海银行济南舜耕支行开立补流专项账户[7] 保荐机构意见 - 广发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9] - 补流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资金用途变更[9] - 保荐人对本次资金使用无异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