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 股票于2015年4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证券代码300438 [5][6] - 公司注册资本50,334.3360万元 经营范围涵盖电池制造 储能技术服务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业务 [6][7] - 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5][6]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 - 参加对象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总人数不超过57人 [8][10] - 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或合法薪酬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A股普通股 [10] - 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40.67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47% 存续期36个月 [10][11] - 股票分两期解锁 每期解锁比例50% 首次授予部分自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后12个月开始解锁 [10][11]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 [12][13][14]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议案进行审议 非关联股东需过半数表决通过 [14][15] - 计划放弃股东表决权 保留分红权等资产收益权 不涉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5][16][1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17][18] - 需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