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鹏辉能源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不超过1,560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 [2][18]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460万份期权 占比93.59% 预留100万份期权 占比6.41% [18] - 激励对象总人数319人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占2024年末公司职工总数的2.94% [2][15]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 均任职于关键岗位 在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19] -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18][19] 行权安排与条件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 [21] - 激励对象行权需满足预先设定的业绩条件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2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300438 注册资本50,334.336万元 [7][11] - 经营范围涵盖电池制造、储能技术、光伏设备及电子材料研发等业务 [8] - 公司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9][16] 实施程序进展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3][27] - 关联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28][32]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披露 [25] 法律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12][21][22]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9][32]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公告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7][30]
鹏辉能源: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