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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庭聪)

提名声明核心内容 - 胜宏科技董事会提名王庭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已书面同意提名[1] - 提名基于对候选人职业经历 学历背景 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以及信用记录等全面了解后作出[1] - 董事会确认被提名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条件[1] 资格合规性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或密切关联[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1]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2] 专业资质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4] -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管理 会计 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4] - 若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 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职称 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等硬性要求[5] 独立性保障措施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且非前十大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大股东处任职[5]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6] 合规记录与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8] - 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无明确结论[8]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8] - 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三家(含本次提名)[9] 提名人承诺事项 - 董事会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0] - 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 相关行为视同提名人行为[10] - 承诺若被提名人在任期内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情形 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