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条款 在章程第一条新增职工权益保护内容[5] - 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 新增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5] -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将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6][7] - 修改股份发行条款 将"同种类股票"改为"同类别股份"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6] - 新增财务资助限制条款 规定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9] - 完善股东权利条款 明确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材料的权利[11]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 规定四种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况[11] - 强化控股股东义务 新增第四十一条规定控股股东应当遵守的九项具体要求[13][15] - 调整股东会职权 删除监事会相关职权 增加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决议权[16] - 修改关联交易标准 将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完善担保审批规定 将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9] - 取消累积投票制强制要求 删除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规定 仅保留董事选举的相关要求[35] 董事会结构调整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8名 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保持3名不变[46] - 删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条款 保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原则性表述[45]
胜宏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