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1] - 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障股东会依法运作 [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且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 [4][5][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5] -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 [5]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或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内容需包括时间地点提案及股权登记日等 [8][9] - 股东会通知不得无正当理由延期或取消 确需变更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 [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并可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现场会议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9][10]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10] - 表决采用记名方式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16]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持股30%以上单一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5]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1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票等 [19]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详情 审议经过及表决结果等 并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 [17]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 表决结果及决议详细内容 [17] 附则与其他规定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4]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违规决议 [21] - 公司需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 确保正常运作 并按法院判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
胜宏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