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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的公告

公司不提前赎回可转债决定 - 公司决定不提前赎回"皓元转债" 因股票价格在2025年7月8日至7月29日期间满足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条件 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0.59元/股的130% 达到52.77元/股 [2][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 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且未来三个月内 即2025年7月30日至10月29日 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12] - 保荐机构对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认为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15][16]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详情 - 可转债发行总额82,235.00万元 折合8.2235亿元 发行822.35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期限6年 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4] - 转股期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30年11月27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40.73元/股 经多次调整后 最新转股价格为40.59元/股 [5][8]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及公司权益分派 其中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4日起由40.73元/股调整为40.58元/股 [6][7] 赎回条款与触发机制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 在转股期内 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有权赎回 [9][10]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 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 [10] - 触发赎回条款后 公司选择不提前赎回 并计划以2025年10月30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再次触发 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赎回权利 [12][17] 股东与可转债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 即2025年1月30日至7月29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交易"皓元转债"情况经核实 其中上海臣骁等原一致行动人自2025年6月7日起不再与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3] - 除上述情形外 其他相关主体未交易可转债 公司承诺未来如有减持将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