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宝地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目 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德恒 01F20241436-04 号 致: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上市公司的委 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 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规则》 《格式准 则 26 号》《上市类 1 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