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3.4.1第(五)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公司自2020年8月2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4条规定 公司每月披露一次风险警示进展 [1] 违规担保事项及解决进展 - 截至2021年4月29日 公司披露了违规担保的解决进展及影响 [2] - 通过相关公告显示 公司对相关公司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2] - 2022年4月23日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获得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 [2] 大连仲裁事项详情 - 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使用公司印鉴为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协议盖章 涉及金额3.063亿元 [2] - 仲裁庭认定公司对大连鼎华的担保无效 但需在大连嘉得不能清偿金额的2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 - 公司已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02执86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该事项尚未执行完毕 [3] 公司应对措施及法律诉讼 - 公司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应对大连仲裁事项 [3] - 2024年4月1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原实际控制人要求赔偿损失 [3] - 2025年7月收到(2024)吉01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 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3]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3]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