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包括专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独立董事按《独立董事制度》领取津贴而非薪酬 [2] - 任何人员兼任多个职务时仅按薪酬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 禁止重复领取薪酬或福利待遇 [1] 薪酬构成与确定原则 - 年度薪酬由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两部分组成 绩效薪酬按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发放 专项奖励包括科技创新类奖金及政府个人奖励 [2][3] - 薪酬分配原则包括以岗位相对价值为主要依据 薪酬水平市场化 与业绩考核挂钩 体现特殊人力资本价值 并具有激励作用 [2] - 董事长薪酬按总经理标准核算 其他董事薪酬按董事会秘书的绩效薪酬标准核算 [3] 绩效薪酬发放与管理 - 绩效薪酬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 每月计算期间为1日至月末 次月20日前发放 遇休息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发放 [4] - 公司从月度绩效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府规定费用 [4] - 年度绩效薪酬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和年度实施细则统算 全年应发数不低于基础档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 [5] 福利待遇与其他规定 -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6] - 年休假 培训 旅游等其他福利按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6] - 禁止从公司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 弄虚作假骗取绩效薪酬将被追回并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