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由董事长桂桑主持[1][2]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2]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48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77,503,43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8.9643% 其中现场出席10人代表60,622,274股(占比38.2994%) 网络投票138人代表16,881,156股(占比10.6649%)[3][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会议同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4] - 另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4] - 表决程序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 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数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5]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