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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14时在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召开 由董事长蒋建琪主持 [5]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4][5]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会议股东资格以2025年7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准 [5] - 实际出席股东共计38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3,194,3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910% [6]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投票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8] - 网络投票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投票数据支持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 [8] -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8][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9][10]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