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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 关于“正元转02”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概述 - 正元智慧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触发"正元转02"附加回售条款 持有人可按100 168元/张(含息税)回售债券 [1]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票面利率i=0 6% 计息天数t=102天 经计算每张债券利息0 168元 [1] - 回售价格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利息0 168元 合计100 168元/张(含税) [1] 税收处理 - 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需缴纳20%利息税 实际回售所得100 134元/张 [2]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免征所得税 实际回售所得100 168元/张 [2] - 回售操作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 [2] 回售程序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 通过深交所系统操作且当日可撤单 [3] - 未在申报期内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回售权 司法冻结等情况将导致回售失效 [3] - 资金清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处理 预计到账日为2025年8月9日 [3] 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内债券保持交易状态 但同一交易日多项指令按交易>回售>转托管顺序处理 [3] - 回售期间暂停转股功能 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