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1] - 信息披露范围涵盖可能对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1] -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 -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 [1]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简明易懂 [2] - 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2]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 需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 [3] - 披露渠道以深交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媒体为首选 禁止提前泄露 [3] - 董事和高管需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 [3]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其中年报需经审计 [6][7] - 年度报告披露时限为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 季度报告为季度结束一个月内 [7]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类型 [10]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计提、股东权益为负值等23种情形 [10][11] - 信息披露触发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事件发生时 [11]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为信息披露领导机构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5] - 证券部为日常工作部门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15] - 信息报告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 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19][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公司持股变化等重大信息 [19] 信息披露执行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经理、财务负责人起草 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核 [16]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编制 涉及经营财务内容时相关部门需协助 [27]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存放于公司证券部 [28] - 更正公告需在发现信息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及时发布 [28] 保密与风控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接触未公开信息人员 均负有保密义务 [29] - 非正式公告渠道(如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网站发布)需严格审查防止泄密 [30] - 信息难以保密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启动披露程序 [3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面临通报、警告直至解职的处分 [31]
吉林化纤: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