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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份解除限售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A股股票 于2022年8月5日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后总股本由370,864,254股增至412,864,254股 [2] - 截至2025年7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419,145,267股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9,053,323股 占比28.4038% 有限售流通股300,091,944股 占比71.5962% [3]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涉及16户股东 解除限售股份总数300,000,000股 占总股本71.5742% [3][21]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解除限售前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91,944股(71.5962%) 其中高管锁定股91,944股(0.0219%) 首发前限售股300,000,000股(71.5742%) [23] - 本次解除限售后 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144,747,369股(34.5339%) 全部为高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增加 [23] - 总股本维持419,145,267股不变 股本结构变化源于300,00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转为流通股 [23] 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承诺 - 控股股东蔡华波、实际控制人蔡丽江及董事王景阳自愿承诺 自2025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合计181,503,100股 [1][22] - 自愿锁定股份包含蔡华波因增持取得的7.19万股及王景阳因增持取得的5.12万股 [22] - 若违反承诺 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股东减持约束机制 - 所有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7][1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 [5][13][14] - 持股超5%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且需遵守减持数量分阶段限制(第一年≤25% 两年累计≤50%) [4][8][13] 股份流通合规保障 - 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减持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 [6][11][14] - 若未履行承诺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9][10][17]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形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