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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权激励归属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145人 可归属数量为3,925,396股 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13人 可归属数量为219,947股 [1] - 上述股票已完成归属登记手续 并于2025年5月14日起上市流通 [1] 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 - 因实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 公司总股本由291,789,935股增加至295,935,278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1,789,935元增加至295,935,278元 [2] 公司章程修订计划 -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 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的产品 [3] - 该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3]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4] - 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 共同循环使用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4][5]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