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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因股权激励股份归属 公司总股本由291,789,935股增加至295,935,278股 注册资本由291,789,935元增加至295,935,278元 [1][2]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45人可归属3,925,396股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3人可归属219,947股 [1] - 上述股票于2025年5月14日起上市流通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注册资本条款修订 第六条注册资本由291,789,935元变更为295,935,278元 [2] - 股份类型条款修订 第二十一条明确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295,935,278股 [7]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第二十条新增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 - 股份转让条款修订 第三十条新增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表述 并调整监事相关表述 [8]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第三十四条新增股东可复制公司章程及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 [9] - 股东会职权条款修订 第四十六条新增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授权 [18] - 对外担保条款修订 第四十七条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豁免情形 [18][19]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条款修订 第五十条新增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的情形 [19] - 累积投票制条款修订 第八十六条明确仅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并调整监事相关表述 [36][37]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 第八条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并新增辞任规则 [2] - 控股股东义务条款修订 第四十三条新增九项具体规定 包括禁止资金占用及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17] - 股东会决议效力条款修订 新增第三十七条明确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 [11] - 诉讼权利条款修订 第三十八条调整股东代表诉讼的请求对象为审计委员会 [12][13] - 关联交易表决条款修订 第八十四条简化关联股东回避程序 删除原详细判断流程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