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比依股份",证券代码"603215",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794.7951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制造及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进出口业务等 [4] - 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5]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参与或内幕交易行为 [6] - 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 [7] - 持股规模不超过1,840,000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8%,单个员工累计持股不超过股本总额1% [7] - 存续期自股票过户日起算,管理模式通过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实施 [8] 计划主要内容 - 计划包含目的、持有人范围、资金来源、存续期限、锁定期、归属考核、管理架构等12项核心条款 [8]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方式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14] - 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5]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已通过董事会审议草案、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等议案 [9][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已对计划合规性及激励效果发表肯定意见 [10][11] -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3]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 [13] - 后续需根据监管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比依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