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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0股 以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4]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从55.49元/股调整为39.33元/股 调整公式为(55.49-0.43)÷(1+0.4)=39.33元/股[4] - 首次授予数量从89.0232万股调整为124.6325万股 预留授予数量从22.2558万股调整为31.1581万股 均按每股转增0.40股的比例计算[4][5]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为30.7678万股 授予价格为39.33元/股[5] - 授予日确定为交易日 且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6] - 本次授予已获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取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必要授权[3][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调整事项公告等[7] -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且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4][6]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完成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要求[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