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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顺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 - 因公司调整变更合顺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 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1] - 回售条款生效依据为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约定内容[1] 回售执行细节 - 回售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1][2] - 回售价格为100元/张(含当期利息)[2]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仅10张 回售总金额1000元(含利息)[1]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7月31日[1]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调整议案[1] -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公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 回售结果影响 - 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及股本情况造成实质性影响[2] - 未回售的可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2]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披露要求[2] - 分别于回售前发布三次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73至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