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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亿元 债券面值100元[7]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087"[7] - 债券存续期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17日 期限6年[7]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为24.23元/股 自2021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10] - 2021年2月22日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6.62元/股[11] - 经历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 2024年5月30日转股价格调整为11.89元/股[14] -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7月11日转股价格调整为11.91元/股[15]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 最终转股价格确定为11.78元/股[15] 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9] - 2025年7月8日至7月30日期间 公司股价满足触发条件[15] - 触发阈值为11.78元/股的130% 即15.314元/股[15][16] 董事会批准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16]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全部事宜[16] - 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二十二条关于赎回审议程序的规定[1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赎回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17] - 公司已满足《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17] - 公司尚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