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顺络电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核心观点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规范离职情形、程序、移交手续、责任追究及审计要求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影响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 公司需在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2]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如违反《公司法》、被监管市场禁入或公开认定不适任)时 需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被解除职务 违规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2][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则自动离职 股东会或董事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3][4]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公司文件、印章、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与公司签署交接文件 [4] - 内控审计部监督交接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离职人员需配合后续核查并提供必要文件 [4]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或其他未尽事宜时 公司可要求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4] 离任后的责任与义务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需在就任确定的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遵守减持限制 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 - 离职后3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并需遵守禁止同业竞争等约定 违反需支付违约金及赔偿 [5]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5]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需继续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等约定的义务 违反需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6] 责任追究 -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持续履行任职期间公开承诺(如增持计划、限售承诺) 并向公司报备履行进展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离职人员承诺事项 每季度核查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6] - 离职报告中需明确未履行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公司可追责并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包括追回离职前3年内获得的奖金和股权激励收益 [6][7]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6] 离职审计 - 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时 审计委员会可决定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 [7]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结果作为追责追偿直接依据 并记入职业诚信档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