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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 [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 会议召开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 [2] - 常规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缩短至提前1日通知 [2][3] - 出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等七种情形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4][6] 议案提交与审议规则 - 议案需预先提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的需书面说明理由 [5] - 议案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交 [5][10]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重大投资项目需事先由专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9]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7][8] - 表决方式采用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9]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记录员签字,决议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10][12] 会后事项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会议纪要及决议,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 [12] - 参会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私利 [12]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管理层传达董事意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