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确保资产安全 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实行统一管理并遵循合法审慎原则 [1][3][6] 对外担保对象审查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偿债能力强 包括控股子公司 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等 [9][11]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 经审计财务报告 担保申请书 反担保方案等完整资信证明文件 [11][4] - 存在资金投向违规 财务造假 既往担保违约 经营恶化或反担保不足等情形时禁止提供担保 [13] 审批程序 - 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权限行使决策权 超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 [15] - 董事会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特定情形必须由股东会审批 [16][17] - 须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总资产30% 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 对关联方担保等 [17] 合同管理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包含债权人债务人 主债权种类数额 履行期限 担保方式范围等要素 [19][20] - 合同需经全面审查 对不合理条款需要求修改 拒绝修改则拒绝担保 仅授权人员可签署合同 [21][22] - 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合同变更需重新报批并订立新合同 [25][30] 担保风险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 办理手续 后续跟踪及文件归档 法律顾问负责文件审查 法律纠纷处理及追偿事宜 [27][28] - 需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发现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31][35] - 出现被担保人违约时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2][33]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情况需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 [39][4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 信息保密至依法公开之日 [41][42]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擅自担保或怠于职责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43][45][46] - 无须承担保证责任时擅自决定使公司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及行政处分 [47]
道道全: 对外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