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 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9元/股的130%(即15.07元/股)[1] - 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 赎回条款内容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时可触发赎回[2] - 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也可触发赎回[2]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2]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含息税)[3] - 当期利息计算采用公式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i为票面利率2.50% t为计息天数32天[4] - 实际计算得当期利息0.22元/张[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4] - 赎回款项将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4]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4] 税收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税率征税 实际派发金额100.176元/张[5]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发金额100.22元/张[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金额100.22元/张[6] 转股安排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6]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6]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6] 股东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