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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 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经营风险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民法典及证监会 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 [1]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形式含保证 抵押和质押 [1][3]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 审慎 互利 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4] 对外担保权限范围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新增担保需股东会批准 [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 [2] - 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 股东会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定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除股东会审议情形外 其余担保需董事会批准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风险评估 [3]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利害关系董事回避 [3] 对外担保管理执行 - 财务部负责具体担保事务 含资信调查 办理手续 跟踪监督及文件管理 [4] - 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 定期核对 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董事会 [5]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遇重大事项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5] - 到期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办理担保业务 [4] 被担保方资格要求 - 被担保方需具备借款人资格 资金投向符合法规政策要求 [5] -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控股子公司除外) 财务指标良好 [5] - 需资信较好 资本实力强 经营管理能力突出 项目经济效益高 [5] - 资产流动性好 偿债能力强 还款期间有足够现金流量 [5] - 无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 [5] - 申请需提供企业资料 担保申请书 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及反担保资料等 [6][7] 反担保与风险控制 -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2] - 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3]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否则需披露原因并说明风险可控 [3] - 反担保需与担保数额对应 法律禁止流通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 [8] - 担保决策需对债务人资信状况和担保利益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6] 担保额度授权与披露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可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实际担保需及时披露 任一时点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额度 [4] -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内主体提供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 [8] - 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 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9] 信息披露与保密责任 - 需按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 [8] - 参与担保事宜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披露所需文件 [9] - 担保信息未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 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9] 法律责任与制度执行 - 董事需按制度审核担保事项 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9] - 擅自越权签署担保合同或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