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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并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具体规则 [1][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2] - 禁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2][9] 禁止与限制行为 - 明确禁止股份转让的九种情形 包括上市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期间等 [3]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业绩预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买卖股票 [4] - 禁止短线交易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4][5] - 要求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5] - 限售期满后离职的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股份 [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包括任职变化和离任情况 [6][7] - 申报数据视为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股份管理申请 [7] - 买卖股份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合规性并提示风险 [9] - 买卖股份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变动详情 包括数量、价格等 [9] - 拒不确认披露信息的 深交所将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9] 账户与股份管理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予以锁定 [10] - 上市满一年后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10] - 上市未满一年 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10]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并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 [11] - 每年通过各类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除外 [11] - 涉嫌违规交易的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对股份予以锁定 [11] - 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 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 [12]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