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提前赎回"通光转债" 尽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且未来三个月内均不行使赎回权 计划在债券到期时赎回并摘牌 [4] -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规 符合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 [5]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可转债发行规模为2.97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002.80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87亿元 [1] - 债券于2019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简称"通光转债" 代码"123034" [2]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2019年11月8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 [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0年6月16日因权益分派 转股价由7.98元/股调整为7.97元/股 [2] - 2021年6月28日调整至7.95元/股 2022年6月20日调整至7.93元/股 [2] - 2023年5月31日调整至7.91元/股 同年7月19日因股票上市调整至8.00元/股 [3] - 2024年7月4日调整至7.92元/股 2025年7月4日最终调整至7.88元/股 [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7月7日至7月31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7.88元/股的130%(即10.25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4] - 赎回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时可行使赎回权 [3] 不赎回决策及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 [4] - 基于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考量 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至11月3日转股到期日均不行使赎回权 [4]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均未交易"通光转债" [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 未收到上述主体未来6个月内减持债券的计划 [5]
通光线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通光转债”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