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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 关于“志特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间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86元/股的130%(即11.52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6][7] - 赎回条款规定当公司A股股票满足价格条件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未转股可转债 [6]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36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36元/张(按票面利率1%计息130天计算) [7][8]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志特转债持有人 [8] - 赎回资金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8] 时间安排 - 志特转债将于2025年8月4日收市后停止交易 [1] - 转股期限截至2025年8月7日收市 未转股债券将按100.36元/张强制赎回 [1] - 本次赎回完成后 志特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1][8]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为41.08元/股 经过多次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8.86元/股 [3] - 2023年7月3日因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转股价格由41.08元/股调整为40.99元/股 [3] - 2024年12月9日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至18.00元/股 2025年1月21日进一步向下修正至12.50元/股 [5]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为6.14亿元(61,403.30万元) [2] - 转股期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9年3月30日止 [2] 股东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卖出全部2,306,336张可转债 [9] - 除控股股东外 其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期间内未交易可转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