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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限售股上市流通概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自2022年8月9日起36个月[1] - 本次上市流通总数为68,949,44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5602%[1][2]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原定2025年8月9日为非交易日顺延)[1][2] 限售股股东及股份构成 - 限售股股东共7名,包括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明颖、兰忆超、沈良、桂桑、渠建平、张劭[2] - 全部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股数量为0[15] 股本变动历史 - 公司初始发行后总股本为97,2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919,5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60,408股[1] - 2023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2股),总股本由100,744,021股增加至120,892,825股[3] - 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3股)使总股本由120,892,825股增加至157,160,673股[4] - 2025年6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使总股本由157,160,673股增加至158,285,329股[4] 股东承诺内容 - 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5][9][1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10][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5][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0][13]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11] - 所有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及程序要求,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6][7][8][11][14]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要求[14]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被确认为真实、准确、完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