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郊宾馆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3][4]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徐俊)主持现场会议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3][4]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共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89,20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37% [4] - 网络投票股东共97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9,326,566股 占比19.4644% 其中中小投资者97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8,538,266股 [4] - 总计978名股东出席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0,215,774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3,181,494,720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达96.4033% [5][6] - 议案二获得同意票2,897,608,048股 占比90.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率为60.8525%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