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 天健审〔2025〕2-460号华瓷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鉴证结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华瓷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 确认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1] - 鉴证覆盖期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审计程序包括会计记录核查等必要程序[1] - 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出具 签署注册会计师为郑生军与周融[1][2] 文件属性 - 文件共15页 出具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报告编号天健审〔2025〕2-460号[1][2] - 文件明确标注复印件仅限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使用 禁止外传或挪作他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