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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 伯特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20,000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2,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9,650,905.40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7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75号)确认资金到账情况 [1] 监管协议签订与专户开立 -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要求 [2] - 截至2025年7月30日 公司新增签署监管协议的专项账户共涉及9家银行分支机构 包括中国光大银行芜湖文化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 [2][3] - 部分账户因开户银行无签署权限 由具有管辖权限的银行主体代为签署协议 [3]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威海伯特利、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 乙方为9家银行分支机构 丙方为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 - 专户仅用于2025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人提供对账单 甲方需在专户大额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人 [4]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争议需通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