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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股票交易管理制度 以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 [1][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等亲属 以及受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也需参照制度第十七条执行 [9] 人员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2] 交易前申报要求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股票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填写《买卖公司证券联络单》 [3] - 董事会秘书需检查信息披露情况并在交易时间前回复 未获回复不得交易 [3] - 董事会秘书本人交易需由董事长确认 [3] 信息登记要求 - 新任董事需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新任高管需在董事会通过后2日内申报 [4] - 个人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也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4] 持股计算方式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或信用账户的持股需合并计算 [6] 转让比例限制 - 每年通过各类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 - 所持股票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6]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6]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6] 锁定期规定 - 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股份 [7] -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 [6] 禁止转让情形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7] - 离职后半年内 [7] - 公司或个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 [7] - 涉及证券违法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7]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深交所限制转让期内 [7] 短线交易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8] - 多次交易以最后一次买卖时间作为6个月禁止期起算点 [8] 敏感期交易禁止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8] -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8] - 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期间至披露之日 [8]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及控制法人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9]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变动需在发生当日填写《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9] - 公告需包含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 变动后持股数量等内容 [9] 违规处理 - 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0][11] - 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 [1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1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