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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1] - 薪酬制度遵循原则包括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 [1] 薪酬管理机构 -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 人力资源行政部和财务部配合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 薪酬标准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2] - 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2] - 董事享有津贴 若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则不再领取津贴 [2] 薪酬发放方式 - 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 [2]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奖金 [2]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体系需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进行调整 [2] - 薪酬调整参考依据包括岗位职责 行业水平及个人绩效 [3][4] - 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及董事会备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