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夏厚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1] - 会议通过选举李敬、涂大记、吕炜劼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李敬为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占多数[3] - 董事会全票通过向1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5.6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0.78%[5][21][23] 公司治理调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在董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职位,刘延安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其间接持有公司752,500股[10][13] - 刘延安历任公司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党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符合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13]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31日,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103人,不含大股东及董监高[21][24][25]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对应2025-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扣非净利润增长要求,个人层面根据考核评级确定解除限售比例[26][27][29] - 公司测算股权激励总成本为3,425.16万元,2025-2028年分别摊销1,371.84万、1,200.86万、685.03万和167.43万[32] 资金与合规安排 - 激励对象需自筹认购资金及税款,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所筹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3][34]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授予程序合规,授予条件已成就,需履行信息披露及股票登记手续[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