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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437,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间调剂 [5] - 担保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事项由管理层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协议 [5] - 超过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需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实施 [5] 对外担保进展 - 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为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平市分行签订的10,000万元信用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 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6][9][10]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1,508,021,588元,法定代表人林圃生,主营业务为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及销售 [7][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285,060.7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188,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 [8]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 担保合同核心条款 - 被担保债权为10,000万元国内信用证,债务履行期限为半年(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 [9]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9] - 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11][12] 累计担保数据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63,723.9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1% [2][12] - 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3][4][12]